中亚国家不仅民族多,而且国家也较贫困。2003年最富裕的哈萨克斯坦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为1970美元,最贫困的塔吉克斯坦只有300多美元。各国的民族人口城乡构成和经济文化发展水平有很大的不同,加上苏联解体后中亚国家的国情发生很大的变化,各民族在国内的境况也有所变化,这也是中亚国家容易产生民族问题的客观原因之一。
当然,民族问题的产生是多种因素造成的。从中亚国家的情况来看,这涉及到民族人口的形成过程,苏联时期推行的经济、社会和民族政策,独立后各国的国内政策和国外势力对民族关系进程的影响等。举例说,中亚国家大多数讲俄语的居民如俄罗斯族、白俄罗斯族、乌克兰族等居民都是近一个世纪从欧洲和西伯利亚移居到中亚地区的,相当多的俄罗斯移民居住在城市,从事工业、科学、文化、教育工作,生活条件相对优越。而当地民族居民从事农牧业者较多,多居住在农村,生活条件相对较差。居住在农村的各族居民常常因为土地的归属和水资源的利用发生冲突。1990年6月费尔干纳谷地发生的大规模民族冲突就属于后一类。中亚国家独立后,国家政策有所变化。例如,将主体民族的语言定为国语,并对某些职务从业人员和学校教学作出了语言的规定,这就影响到不懂“国语”居民主要是讲俄语居民的利益。又如,苏联解体后,新独立的国家都放松了向国外移民的规定,德国、俄罗斯等国也大量吸纳来自中亚国家的同一民族的移民,这就形成了中亚国家连续数年的移民潮。再如,中亚国家独立后面临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问题。而苏联时期形成的边界不清、民族杂居的情况,使得在重新划分国界时,出现某一民族的居民的归属问题。由此可见,中亚国家不仅存在发生民族纷争的客观条件,同时国家形势的变化也为民族矛盾可能激化创造了条件。
中亚国家存在的民族问题
苏联时期存在的民族问题主要表现为民族地区与联盟中央的矛盾,苏联解体前夕演变为谋求民族独立的问题。但大量的民族关系问题是利益冲突问题,如联盟中央与共和国的权利分配问题、当地民族与外来移民的矛盾问题、苏联文化与民族文化的关系问题等。大多数问题表现为思想矛盾和冲突,如1972年乌兹别克斯坦领导受到联盟中央的批判和处分,吉尔吉斯科学院院士因语言问题受到批判等。戈尔巴乔夫执政后,苏联民族矛盾激化,出现了民族冲突的流血事件,如1986年在哈萨克斯坦发生的“阿拉木图事件”,1990年在费尔干纳谷地发生的民族间械斗事件等。这些民族问题都与当时苏共民族政策中的一些错误有关。苏共处理民族关系的草率做法,使本属于人民内部争论的事情极端化和政治化,从而造成民族关系的紧张。
中亚国家独立后,民族问题的性质和表现发生了一些变化。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类问题:
语言问题 苏联时期,俄语是苏联的官方语言,也是中亚国家的官方语言,法律上各民族语言一律平等,实际上少数民族语言在应用上受到一定的影响。当时,苏联作为统一的国家,俄语的普及对国内的交流和中亚国家经济文化的发展有积极意义。中亚国家独立后将主体民族语言定为国语并积极推行,这是可以理解的。因语言问题影响到一些人的教育、就业、从政和职务升迁等,这就影响到讲不同语言的居民的利益,使语言问题成为影响民族关系的问题。在哈萨克斯坦,有近半数的讲俄语的居民并不懂得或讲不好国语,因此,他们就要争取在语言问题上与当地主体民族享有同等的权利,谋求将俄语定为“第二国语”。哈萨克斯坦曾一度在政界和民间为语言问题闹得沸沸扬扬,已经影响到国家的统一和稳定。好在哈萨克斯坦领导人审时度势,较为妥善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在国内没有酿成大乱。
国籍问题 这主要涉及到中亚国家的俄罗斯族。中亚国家独立后,俄罗斯族提出要拥有双重国籍,俄罗斯也对中亚国家提出这种要求。当时只有土库曼斯坦答应了,其他国家都不同意,这引起俄罗斯人的不满。哈萨克斯坦等国因此出现俄罗斯人闹分裂的事件。一些不想拥有所在国国籍的俄罗斯人和其他一些民族的人,在谋求双重国籍无望的情况下,纷纷向国外移民。中亚国家独立后,大量讲俄语的居民外迁,原因很多,语言和国籍问题都是其中的原因。后来,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等国采用了灵活的政策解决了这个问题。不过,一些移民因国籍问题仍不能与其他原有居民一样享受平等的待遇,如不能在安全执法部门、外交部门工作等。
因领土争端引起的问题 这本是国家间问题,但由于涉及不同的民族,也就成为民族问题。最典型的事例是,哈萨克斯坦与乌兹别克斯坦围绕两国交界的巴盖斯和土尔克斯塔涅茨的争议。这种争议既是领土争议,也是民族争端,因为居住在巴盖斯的是哈萨克人,他们不想归乌兹别克斯坦管辖,曾一度自行宣布成立“巴盖斯共和国”,由领土争议变成了民族分离问题。类似问题在哈萨克斯坦的东哈萨克斯坦州也曾出现过。
移民问题 由于人口外流,哈萨克斯坦人口减少,塔吉克斯坦等国民族人口结构发生很大的变化。特别是大量拥有各种技能的人员的外迁,使企业生产、学校教学、医院看病都受到影响。移民给独立后中亚国家经济和社会生活带来很大的消极影响。多年形成的社会结构和民族构成发生变化,其后果是难于在短时间内消除的,因为有经验的教师、医生、熟练工人、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不是短时间内就能培养出来的,这里除时间因素外,还存在教育机构的水平差异问题。
地区发展差距问题 由于历史原因,一些民族如俄罗斯人居住在城市的人多些,少数民族居住在农村多些。有的民族居住地如乌兹别克斯坦的卡拉卡尔帕克斯坦共和国,自然条件恶劣,人民生活贫困。塔吉克斯坦北部富裕些,那里居住较多的是乌兹别克族人。这种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差距也对民族关系产生了影响。
民族内部的部族问题 这个问题在中亚国家具有特殊的意义。这不是民族问题,但具有与民族问题相似的特点,因为一个人出生在哪个部族是无法选择的,而今日在中亚国家部族观念又十分强烈,在官员任命上表现得尤其突出。这个问题在独立后凸显。土库曼斯坦总统尼亚佐夫就承认,部族管辖是从孩提时代就知道的问题。哈萨克族居民也都知道自己属于哪个“玉兹”。这种部族观念已经渗透到国家政治和经济生活中,在哈萨克斯坦已经形成了部族“院外集团”。
回顾中亚国家独立十多年来的民族关系,虽然民族情绪很强烈,民族问题也很多,但是,由于中亚国家领导人对政局的强有力的控制和对政策的把握基本适度,中亚国家并没有出现严重的民族冲突。
中亚国家是如何解决民族问题的
中亚国家在解决民族问题上有一些不同于前苏联时期的做法,在理论和政策上有一些新意,实践证明效果是好的。
理论变化 首先在民族工作的理论方面。苏联时期,苏共不承认苏联存在民族问题,说民族问题解决了,而且“一劳永逸地解决了”。当然,实践已经证明这种看法是错误的。承认民族问题客观存在,想方设法化解民族冲突,解决民族矛盾,而不是视而不见,或者不承认客观存在的事实,这是中亚国家领导人对待本国民族问题的基本立场,很明显这种看法与以前有很大的不同。
中亚国家领导人强调要正视民族问题的存在,最好的战略和方法是不要将民族矛盾转化为民族冲突,更不要变成流血冲突。这在中亚国家的实践也是成功的。
中亚国家民族理论的另一个变化是不赞成将民族自决权理论运用于管理多民族国家的实践。1992年纳扎尔巴耶夫总统在联合国大会的讲话中明确谈到这一点。他认为,如果民族自决的过程不受监督,世界上可以建立5000个国家。他提出,应将“国家领土完整的原则无条件优先于民族自决权的原则”。哈萨克斯坦不赞同滥用民族自决权原则并提出制约条件,与刚刚独立的哈萨克斯坦遇到的问题有关。当时该国国内有不少人要求赋予他们民族自决权,要求哈萨克斯坦成为联邦制国家,更有人想脱离哈萨克斯坦独立或归并到某个国家。关于联邦制的弊病和滥用民族自决权的后果,中亚国家领导人看得很清楚。因此,这些国家在独立后制定的新宪法中,没有一个国家采用联邦制国体,而全部采用单一制。用国家大法的形式维护国家统一、领土完整,坚决反对以“民族自决权”为名从事民族分裂活动,这是中亚国家领导人从本国实际出发对自决权理论的诠释,它并不符合苏联的传统理论,但十多年的实践证明效果是好的。
中亚国家民族理论的另一个变化是提出了国家统一、文化多元的主张。吉尔吉斯斯坦总统阿卡耶夫提出“吉尔吉斯斯坦-我们的共同家园”的口号,提出吉尔吉斯斯坦是生活在这里的各民族的统一的祖国,但各民族可以拥有和发展本民族的文化。哈萨克斯坦允许各民族建立自己的文化中心,但不允许谋求民族分立。
具体做法:中亚国家在国家建设的实践中相当关注民族问题的法规建设,保障公民不因其民族属性而影响享有平等的权利和自由。这一切体现在法规制定、机构建设、宣传教育、经济工作以及外交实践中。
中亚国家首先注意从立法方面维护国家统一、加强民族团结,制止各种反国家、反人类、挑起民族仇视的行为。哈萨克斯坦宪法规定的国家基本原则的第一点,就是致力于维护“社会和睦和政治稳定”,在宪法中还规定禁止宣传民族、种族、氏族的优越,公民不得因民族属性而受到歧视。特别强调“任何破坏民族和谐的行为都被视为违法”。吉尔吉斯斯坦宪法同样规定了公民不得因民族属性而受到歧视、权利和自由受到侵害。宪法中规定,“可能破坏各种人民共同和平生活的行为,鼓吹和煽动民族仇视情绪都是违反宪法的”。塔吉克斯坦宪法规定,“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都是塔吉克斯坦人民”,“每个人不管其民族属性如何,其权利和自由都得到国家的保障”。中亚国家宪法都严格规定,不得建立旨在挑起民族仇视和民族冲突的政党和组织。中亚国家以国家大法的形式保证民族关系在可控的范围内的正常发展,不给任何以挑起民族仇视为目的的人和人群以活动的空间。应该说,这些做法都是正确的和非常必要的,对维护中亚地区的稳定和民族和谐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中亚国家宪法中还都有建立单一制国家或“主权和领土是统一完整和不可分割”的规定,这为制止民族分裂活动亮了红灯。
中亚国家还十分重视民族工作机构的建设。
哈萨克斯坦独立初期曾对中国设立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这种机构感兴趣,据说,该国领导人曾命令哈驻华使馆研究中国如何处理民族关系问题并搜集有关民族工作的文件。该国也曾一度建立了民族工作机构,包括1993年成立的国家民族语言委员会和1995年在国家民族语言委员会基础上改建的民族政策委员会。1997年该委员会撤销,其任务由国家信息和社会和谐部承担。但是在哈萨克斯坦国家政治生活中尤其是与解决民族问题有关的事务中,起重要作用的是1995年3月成立的哈萨克斯坦各民族大会。这是隶属于总统的咨询机构,其成员由全国各地的各民族人士组成。在各州存在州一级民族大会。该机构虽非政权机构,但却是与民族政策制定和贯彻有关的重要的咨询机构。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在哈萨克斯坦各民族大会成立大会演讲时说:“召开哈萨克斯坦各民族大会是为了分析已经走过的道路和正在发生的社会政治进程,拟定实施民族政策的最佳途径”。
哈萨克斯坦各民族大会迄今已经开了10次。2002年4月该国通过了各民族大会章程和至2007年中期发展战略。在哈各民族大会章程中说,建立各民族大会的目的是:“巩固社会稳定”并把这一点看作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使哈萨克斯坦各民族在爱国主义、公民与精神文化的统一基础上保持和谐,以达到对哈萨克斯坦国家的认同;以文明和民主为原则形成公民的政治文化;制止和预防有损国家形象的言论和行动”。很明显,哈萨克斯坦建立哈各民族大会,就是为了促进协调国家各部门在民族工作方面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克服民族领域出现的消极倾向。目前在吉尔吉斯斯坦也存在类似于哈萨克斯坦各民族大会的机构,也称各民族大会,成立于1994年。
土库曼斯坦长老会是由各民族和各地区德高望重的人组成,协助政府解决国家和社会事务,包括民族方面的问题。
在乌兹别克斯坦存在名为“马哈利亚”的基层组织,这个组织是以缔造和谐的基层生活环境、加强居民互助为宗旨,是促进民族团结的一个机构。
中亚国家独立后,在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等国建立了民族文化中心。这种群众性组织在苏联时期是不许建立的。民族文化中心是以发展民族语言、民族文化为目标,满足各族人民的民族自我意识增长的需要,是效仿美国管理民族事务的做法而组建的。目前在哈萨克斯坦有近百个民族文化中心,在吉尔吉斯斯坦有40多个。但是,在土库曼斯坦等国却没有这种机构的报道。这说明,中亚国家在管理民族事务方面采用的方法也是各有特点。
中亚各国都认识到,民族工作是相当重要的工作。吉尔吉斯斯坦总统阿卡耶夫说:“在吉尔吉斯斯坦独立的头几年,民族关系问题就几乎提到了首位”。土库曼斯坦总统尼亚佐夫说:“可以拥有世界上所有的珍宝。但是,如果家庭不和谐,那么这些珍宝也不能带来幸福”。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卡里莫夫说:主体民族与少数民族的关系是“国内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的一个决定性条件”。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认为,政治稳定和族际和谐是国家法制的主要条件和始发点,为了哈萨克斯坦的繁荣和每个人的幸福和自由,要关心民族团结。各国领导人对民族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有充分的认识,他们除通过法规和政策的制定加强对民族事务的管理外,还强调要对本国公民进行有关民族问题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媒体和其他舆论工具不断宣传民族和谐对国家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并驳斥西方国家媒体认为中亚地区必然发生民族纷争的看法。
中亚国家在解决民族问题方面也没有忽视经济和社会工作。吉尔吉斯斯坦北方和南方的经济发展差距很大,南部相对贫困。为此,吉尔吉斯斯坦将南部大城市奥什定为吉“第二首都”,表明中央对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南部地区的重视,这个决定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下面重点谈谈中亚国家是如何通过外交途径解决民族问题的。这是中亚国家具有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方法,而且实践证明,这种做法是成功的。
众所周知,中亚国家民族问题许多是由于民族跨境引起的,如国籍问题、语言问题、领土问题、水资源利用问题等。国籍问题主要涉及俄罗斯与所有的中亚国家,语言问题也涉及到俄罗斯与哈萨克斯坦等国。国籍和语言问题几乎成了民族对立的原因,也使中亚国家与俄罗斯的关系紧张。这种问题既是民族问题,也是国际问题,因为处理不好很容易演变成国际争端。在这种情况下,哈萨克斯坦总统提出要找到一种既不实行双重国籍,又不给居住在哈萨克斯坦的俄罗斯人和居住在俄罗斯的哈萨克人返回故里增添麻烦的办法。1994年哈俄两国签订了协议,为想返回故里者在办理手续上提供方便,但不实行双重国籍。这种办法后来也适用于哈萨克斯坦与白俄罗斯两国。吉尔吉斯斯坦也采用了这种处理办法。据说,在国际法中还没有这种先例。哈萨克斯坦采用了灵活的立场解决了棘手的国籍问题,使棘手的民族问题得到解决,也促进了哈俄两国关系的改善。
在研究中亚国家解决民族问题的经验和教训时,不能不提到与民族问题息息相关的宗教问题,因为中亚国家居民与宗教的关系相当密切,而且这几年中亚国家的政治和社会的不稳定有很多与宗教活动或者说是与打着宗教的招牌从事政治活动有关。这里是指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和分裂主义的活动。1999年和2000年在“基地”组织的支持下,乌兹别克斯坦伊斯兰运动曾大举进犯吉尔吉斯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扬言要建立独立的伊斯兰国家。这些恐怖组织还在乌兹别克斯坦等国制造爆炸等恐怖事件,严重威胁中亚地区的安全与稳定。中亚国家都认识到“三股势力“的危险性,都在加大联合打击的力度。事实上,如果不能正确处理好宗教问题,民族问题也解决不好。因为恐怖分子和极端分子常常隐藏在贫困的民族地区。
最后我想借用吉尔吉斯斯坦总统阿卡耶夫在《难忘的十年》的一段话结束我的文章。这段话是:“对于国外新闻媒体曾反复提出的‘中亚地区是否会发生动乱’这个问题,我已经一次又一次回答:‘不会发生动乱’”。当然,决定中亚地区是否会发生动乱不仅有民族因素,还有国内政治因素、大国因素等。作为研究中亚问题的学者,我希望阿卡耶夫总统的话永为现实,起码希望民族问题不要成为引发地区动乱的诱因,或者成为大国介入中亚事务的借口。愿中亚各民族长久和睦相处,中亚地区成为各民族共同生活的和平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