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列表
共 14 条回复
#2
风中百合
2009-08-14 00:20:28
2009年8月8日,盛夏,在丰收在望的日子里,连南油岭村举行了瑶族原生态的开唱节(决赛)。
油岭有着古老的民族和传说,那神奇美丽的自然风光犹如一本尘封的风景画册,让世人看到了那一幅幅壮丽秀美的山水画和神秘的风情画卷,瑶民用自编、自导、自演、自唱的方式向世人表现着千古不变的传说。以青山绿水为背景,把凝结瑶族风情的民歌,演绎得深情动听。
油岭有着古老的民族和传说,那神奇美丽的自然风光犹如一本尘封的风景画册,让世人看到了那一幅幅壮丽秀美的山水画和神秘的风情画卷,瑶民用自编、自导、自演、自唱的方式向世人表现着千古不变的传说。以青山绿水为背景,把凝结瑶族风情的民歌,演绎得深情动听。
#3
宇东
2009-08-14 03:09:35
支持!!!!!!!!!!!!!!!!!!!!!!!!!!!!!!!!!
#4
风儿
2009-08-14 07:43:46
支持!!!!!!!!!!!!!!!!!!!!!!!!!!!!!!!!!
[size=2][color=#999999]宇东 发表于 2009-8-13 19:09[/color][/size]
{:5_144:}
#5
阿莎
2009-08-14 08:13:12
我看见我的身影了。。。。。
#6
风儿
2009-08-14 08:19:33
我看见我的身影了。。。。。
[size=2][color=#999999]阿莎 发表于 2009-8-14 00:13[/color][/size]
那天没见你?{:5_249:}
#7
阿莎
2009-08-14 20:40:56
LS你又知道我长什么样?
头像可不是我哦
头像可不是我哦
#8
风儿
2009-08-15 21:27:38
LS你又知道我长什么样?
头像可不是我哦
[size=2][color=#999999]阿莎 发表于 2009-8-14 12:40[/color][/size]
我当然知道不是你的头像,我认识那两个美女,你可要小心别人告你占用肖像权呀。{:5_280:}
#9
yuyu
2009-08-15 21:50:59
我发现姐姐真蛮搞笑的哈。
我的图片我完全拥有版权,哈哈。
我的大笨熊。
PS:百合的照片很好哦,比较全面。介绍也很详细。
我的图片我完全拥有版权,哈哈。
我的大笨熊。
PS:百合的照片很好哦,比较全面。介绍也很详细。
#10
阿莎
2009-08-15 23:41:31
占用肖像权不犯法吧?
侵犯肖像权是不经过别人同意用做商业用途谋取钱财啊
那两个美女我也认识啊。。。。
能放在网上公开的图片,就不怕人家到处转啦
侵犯肖像权是不经过别人同意用做商业用途谋取钱财啊
那两个美女我也认识啊。。。。
能放在网上公开的图片,就不怕人家到处转啦
#11
风儿
2009-08-16 19:02:51
占用肖像权不犯法吧?
跟两美女协商好就行,不然告你连裤也没得穿。
{:5_301:}
#12
幸运星
2009-08-18 00:18:22
好热闹的开唱节,谢谢百合分享{:5_144:}{:5_144:}{:5_144:}
#13
阿莎
2009-08-20 00:04:48
占用肖像权不犯法吧?
跟两美女协商好就行,不然告你连裤也没得穿。
{:5_301:}
[size=2][color=#999999]风儿 发表于 2009-8-16 11:02[/color][/size]
那整个中国很多人都会没裤穿
还好人家善良
我也善良
#14
阿莎
2009-08-20 00:09:36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由此可见,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赢利为目的。常见的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等。对于侵犯肖像权行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例如请求交出所拍胶卷,除去公开陈列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请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或赔偿损失等。赔偿损失请求权,不以财产损害为要件。
其他法律和司法解释对侵犯肖像权也作出一些相应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规定:以赢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其他法律和司法解释对侵犯肖像权也作出一些相应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规定:以赢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