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瑶族有十二万六千人,占全国瑶族总人口的十分之一。云南瑶族的家庭婚姻习俗,很有特点。
成丁礼
在瑶族,帽子和头帕表示人们所处的生活阶段。瑶族姑娘一到十五、六岁,便换掉花帽改包头帕,一般由已经包头帕的大姑娘帮助包头帕。姑娘包头帕后便意味着可以寻偶,所以包头帕成为每个姑娘发育成熟的象征。男子在幼年时亦戴花帽,到十五、六岁后同样要取下花帽改包头帕。
在金平一区平安寨等地的尤勉瑶瑶族妇女,七、八岁以下戴帽子,七、八岁以上开始包头帕。结婚后,便改包红头帕,俗称红头瑶。
各地瑶族普遍存在类似成丁礼的“度戒”(瑶语称为“在”)仪式。“度戒”多仅限男孩,在十六、七岁举行。“度戒”具有成丁礼的性质,男孩经过“度戒”方能求婚。“度戒”前要先到道师家住三、五夜。“度戒”仪式多在村外举行。在一块平地上搭一高台。高台由一张桌子绑四根柱于组成。“度戒”的男孩由高台上翻滚下来。事先在台下已由八个人拉一张藤篾织的大网,网上垫棉被,由高台上翻滚下来的男孩便自然落在下面的棉被上。主持“度戒”的道师,在男孩“度戒”时,除为男孩祈求清洁外,还要向男孩宣读成丁后应遵守的习俗。
改包头帕和举行过“度戒”的男女便可获得恋爱寻偶的权利。
求婚
瑶族普遍实行一夫一妻制的氏族外婚姻。由于各地瑶族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以及婚姻习俗的传统作用,因此各支、各地瑶族的婚姻习谷也不尽相同。
瑶族求婚的形式大同小异,古老的求婚形式是传烟。求婚的形式首先是传递青烟,由男方向女方父母传递青烟一叶。女方父母接到男方父母带来的一叶青烟,如果看不中男方,便将青烟退回,若是同意便将青烟留下。男方根据女方是否退回青烟而决定下步骤,如未退回,便继续请熟人再向女方传递青烟。第二次传递青烟仍未退回,男方便可直接派两个媒人到女家求婚。男方的父亲亦可亲自去,或者请叔伯去。
现在求婚的媒介物也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不断变化,有的改传烟为送茶叶,有的由送茶改送钱。
娶妻身价等级
随着瑶族社会私有制的发展,封建经济不同程度的产生,妇女成了买卖的对象。订婚主要便是议论姑娘的身价。男子娶妻必须要付女子身价金。解放前各地瑶族支付妻子身价的金额虽不一致,但已普遍将女子划分等级。以姑娘的美貌作为划分等级的根据,最初以白银计算,一等为白银七十二两,二等六十两,三等四十八两。有的则分为五等。只有如数支付订婚时所议定的身价,女方父母才允许男方将女子娶走。
由父母代子女订婚姻的买卖性质,同婚前男女社交的自由,构成瑶族婚姻中不可调和的冲突,也是产生自杀、逃婚的主要原因。当然,这在现在已不多见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