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月,连山已被国家文化部命名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抢花炮)”,被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广东省体育局命名为“广东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抢花炮项目训练基地”。
壮族抢花炮是连山民族民间传统体育竞技艺术,起源于明朝末期。当时连山上帅镇陆屋加尤村陆氏宗族的壮族庙会(古时称打蘸),有一个抛彩环仪式,相传抢到彩环者来年大吉大利,六畜兴旺,添丁发财,因而引发壮族各姓氏宗族争抢。
明清时期,壮族抢花炮主要是由陆氏族长主持,参与竞抢主要是男性青年。庙会常在冬季丰年举行,花炮队由八至十人自由组成一组。比赛开始,几个组同时抢夺彩环,拼抢异常激烈。获胜者可得到奖金和彩镜,并负责保管彩镜、彩环。三年后,将彩镜和彩环送还炮会(庙会),再次举行比赛。因此,抢花炮旧时称为“还炮”。
抢花炮运动从上帅镇陆屋加尤村发起,流传到全镇各村组,乃至相邻各镇,邻县怀集县,广西的大宁、南乡等镇都组织人员来上帅镇参加抢花炮活动,以图来年吉利,更能显示地方种族的势力。后来,日趋流传扩大,建国前已发展到30多支花炮队。
抢花炮又名东方的“橄榄球赛”。到上世纪80年代中期,花炮比赛有了完整的规则。单场比赛只由两支规定人数队伍参加,在规定的场地和时间内,以规定允许的动作,一方持花炮奔跑、传递,将花炮投入对方的篮内得分;另一方则用拦截、搂抱等动作来阻止对方得分。在规定时间内,以得分多者为胜队。目前,抢花炮活动已是全省、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主要比赛项目之一。
抢花炮项目在连山普遍开展,有代表省、市参加全国全省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的在册运动员32人,教练员6人,裁判员6人。同时,在全县中小学开展训练,并设有爱好小组。在春节、农历二月二、三月三、四月八等民间传统节日,均开展抢花炮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