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经 济 生 活 一、建国前的经济生活 (一)经 济 结 构 以农业为主导,“有田得作,有地得耕”,辅以林副业。史籍上有“瑶人耕山为主”,“随山散处,刀耕火种,植豆芋楠漆为利,至地力竭徙他山”的记述。瑶族民间收藏的《过山榜》等文书亦有类似记述,“出世十二姓王瑶子孙,永远管山,刀耕火种山田,营身活命”。农业生产耕作粗放,部分山坡地是砍山烧畲的轮作制,竭尽地力而他徙的游垦式农业。连南排瑶和乳源必背等地的瑶族较早定居,农事耕作与相邻汉族无大差别。耕地有水田、旱地、坡地3种类型。水田多是沿河溪两岸狭长的山坡上开成的梯田,只种单造水稻。同时开山种植山禾、玉米、番薯、黄豆、花生、黄粟、芋头等旱地作物。有的坡地采取粮林间种、农林兼作,沿用刀耕火种耕作方法,劈山、烧畲、锄地,先种杉树,再间种杂粮作物。第一年间种玉米,第二年间种番薯,各种旱地作物下种至收获,只除一次草,不追施肥料,故产量极低。玉米亩产一般只有60-70斤。除间种旱粮作外,有的又兼种油桐、油茶、山棕、茶叶、毛竹等经济作物。 粮食作物品种,水稻有粳谷、糯谷;旱粮有籼稻、玉米、番薯、芋头、高粱、小(黄粟)米、豆类等。 山区日照时间较短、气温较低,肥料不足,经营粗放,粮食作物单位面积的产量很低。水田亩产粮食200斤左右,旱地亩产不足100斤。大部分农户的口粮不足,杂粮充之,或依赖林副产品到汉区出售购买粮食、盐和铁制工具及日常用品。 因此,日常劳作除粮食种植外,便上山砍树、木、锯杉板、剥棕、杉皮、伐竹、采集竹笋、野菌、药材、茶叶、蜂蜜等。男人在节日或农闲季节则荷枪狩猎,猎取山猪、黄蓗、野兔、雉鸡等,以增添肉食或上圩出售。 (二)生 产 工 具 以铁器与竹木工具并用。铁器多从汉区购买,亦有一些汉族工匠常住瑶区开铺加工打制。生产工具的规格样式与名称和汉区相同。竹、木工具多自造自用,部分可拿去汉区集市出售。 农业工具,主要有犁、耙、锄头、锹、三齿钉耙、六齿耙、中耕耙、镰刀、锄仔、禾镰、刮仔、捻稻刀片、柴刀、禾桶、箩、箕等10多种。据连南50年代初调查,南岗乡南岗村55户,110个劳动力用这10多种主要农具共有242件,每户平均7.7件;每个劳动力3-4件。每户还有舂米用的石臼、木臼、木杵等。大多数村寨安装有水碓,用于加工大米、谷糠或制香粉。 手工业和林业的工具有:斧、刀、锯、刨、凿以及捞钩、挑锥、牛角车等,有的与农业工具通用。手工业尚未从农业中完全分离出来,农民兼营手工业。据连南南岗排全村561户、1816 人中调查统计,兼手工业者只有20人,占该村劳动力总数的1.8%。他们学会盖房、架谷仓、造碾磨、做桌凳等木器,有的学会做香、编制竹器生活用具,如箕、箩、筐、筛等。 男子普遍购置有猎枪、腰刀,是出门必备之工具。 牛,是唯一的曳引力,多喂养使用黄牛,少有水牛。由于家境贫困,不是户户有牛。据南岗排统计,建国前,500多户人家,只有耕牛301头,其中黄牛占63.61%,30%多的农户是没有牛的。 (三)经 营 方 式 以一家一户为单位,自耕自食。凡社会公共福利和个人能力难以胜任的劳务,如烧石灰、修水利、筑道路、建桥梁以及修建神庙等,同寨族人协同合作。 在农事活动中,亲朋之间,包括同汉族“同年”之间互相帮工或换工。 1.帮工 自愿为用工户提供无偿用工,用工户只管吃,不付报酬。 2.换工 农忙季节,插秧、收割,几户人家商定排期,集中人力、耕牛、农具,一户一户依次进行,互相不计报酬,以工换工,男女同工,只计工日。人工与牛工互换,按惯例或临时协议计算工日。 3.合作凑股 亲朋好友合伙开荒种地造林,或合伙租耕山地,收益扣除租金等生产成本后,按各户投放的工日计算报酬。 (四)经 济 制 度 土地、山林、耕牛、农具属于一家一户的私有制,私有田地可自由买卖、典当和出租。少部分为宗族集体所有和全排全村公有的土地、山林等几种所有制。据连南南岗排建国前统计,全排有水田7067.5担(约3担折合1亩,下同),其中私人占有6910担,占总数的97.78%;旱地6572担,其中私人占有6392担,占总数的95.72%。建国前,瑶区有属房姓宗族共有的“公尝田”、“公尝山”或“太公田”、“太公林”,这些宗族公有的山林、土地,只能出租,不能典当、变卖。租金收入供宗族祭祖、扫太公墓、“拜王”、“耍歌堂”等公用开支。还有属村寨人所共有的荒山,村人可以自由开垦,收获归个人所有。 建国前的瑶族社会经济内部还未分化出占统治支配地位的富有集团,人人参加生产劳动,自食其力,有贫有富,财富的集中程度较慢,但土地买卖、租佃、典当以及雇工、借贷等已经出现。连南排瑶地区内部租种的田地约占田亩总数的8%。乳源、乐昌、仁化、始兴、翁源等地的过山瑶多租种汉族的田地,名曰“调耕”。 (1)租佃。土地租佃多是活租制。地租形式以稻谷、玉米、生猪等实物地租为主。租额有主佃对半开、三七开或四六开不等。租种汉族的土地地租较重,收获的六成要用于交租,其中少部分可将实物折合货币交租。 租佃式有二:一是租种“公尝田”、“公尝山”或“太公田”、“太公林”,租额较低,以分耕、轮耕的方式,给部分房族兄弟耕种,租额一般在30%左右。若遭灾歉收,房族也可不计租额,只要求租佃者在清明扫墓时,拿出一些酒、米、肉等实物拜祭祖先即可。二是租种私有田地,佃户按定额向田主交租,或主佃对半分成。一般为实物地租。租种土地的佃户,只要愿意如额交租即可租种。 (2)雇工。有短工(“饿工”、“驳食”)、零工、月工和长工等几种,以短工为主。较富裕户只在农忙季节雇用短工,多数是只管吃饭不付工钱,排瑶称“饿工”,过山瑶称“驳食”。月工和长工,多受雇于汉区。雇工工钱多数以大米、玉米等实物支付,除实物工资外,还供给三餐伙食。 (3)借贷有几个特点,一是实物借贷较多,借期大多是在青黄不接时,向富裕户或汉族农户借稻谷、大米、玉米以度饥荒,商定利率,在下造收获归还本利;二是高利贷,通常是一本一利,高的一本二利、三利,逾期本利翻番。欠债户在借贷及还债时,还要带上酒肉送与债主。典当较少,只在遭到天灾人祸,不得已才以土地、山林、房屋作为抵押,立契约为据,换取钱物以解燃眉之急。 (五)交 换 关 系 各民族居住不同地域,自然地理条件不同,出产的产品不同,互补互换,互通有无,形成双向交换的关系。史籍记载,瑶、汉之间的交换关系远在明代已很频繁。清同治年间林述训《韶州府志》卷十一“舆地略”附“瑶俗”中载:“瑶人……性亦巧,或制器以量盐米”。清光绪元年(1875年)张希京修《曲江县志》卷三“舆地书”附“瑶俗”中亦述:“瑶人……俱居县西北境,……巧者制器量盐米,……平时多出桂头圩贸易,或负药入城,药治颇效”。30年代初中山大学教授杨成志亲往粤北瑶区调查,撰写《广东北江瑶人的文化现象与体质类型》一文,文中描述瑶、汉两个群体物产输出与输入的交换公式:1.农业瑶人=瑶人(自给)2.天然产物瑶人>汉人(运出)3.手工业品瑶人<汉人(输入) 他将实际情况分述于后:(1)农业,瑶族所产稻谷和各种杂粮,仅及年中之半,维持相对“自给”,不足部分要向汉区购入。 (2)天然产物,如药材、山禽兽、竹、木、笋、野菌、蜂蜜、黄蜡、棕皮、杉皮、黄藤、皮张等,尤以竹木为大宗,其中杉木最著,都由瑶区向汉区输出。 (3)手工业品,除竹木制器外,其他品种,如布料、刺绣的丝绒、银制首饰、金属器具、盐、火柴等都靠汉区输进去的。 交换地点,在汉区圩市,定点定时的圩期,其次是汉族商人进入瑶区设点开设打铁、磨豆腐、酿酒和小百货的店铺或作坊、摊档等,还有汉族小商、小贩、“货郎担”行走于瑶区作买卖。据连南南岗排调查了解,抗日战争前在排内有汉商30多家,货郎担30多挑,至建国前夕,还有33家汉商。 瑶族轻商不事商贾,他们在传统观念上固守以农为本。 交换方式在汉区则现金交易。与汉族交换:一向把农作物如玉米、土特产等挑到集市换成货币,用货币去购油、盐、布、针线、陶器、犁、粑、锯、锄等生产生活用具。二是在瑶区与汉商交换,以物易物,且多以赊借的方式,到农作物收成季节,结帐还物。如以稻谷、黄豆换酒、换豆腐,用4斤谷可换1斤豆腐,1.5斤谷换回1斤酒。一些汉商进瑶山开设了豆腐坊、酒坊、铁木加工作坊等,分别经营米酒、豆腐、烟叶、日用品等,打制银首饰和各种铁器工具,还经常收购瑶山的粮食、豆类、木材、山货等。也有一些“货郎担”走村串寨,给瑶区带来了方便。但在买卖过程中,不等价交换的现象也常有出现。 (六)饮 食 与 居 室 饮食,日吃3餐,以大米、玉米、薯、芋等为主食。多数人家大米短缺,常掺玉米混煮,称“包麦饭”,或掺和番薯、或芋头混煮,称“番薯饭”、“芋头饭”。早餐多用番薯、芋头、玉米为主食;午餐,多外出劳动,把小孩也带上,全家在田头野炊,随身携带饭包,或在田头煮稀饭;晚餐,一般吃干饭。 各家自种蔬菜,品种不多。吃油很少,更没有其他调味品,每餐少许青菜加点盐巴。油炸豆腐、糯米糍粑,是瑶家最喜欢的食品。大多瑶胞喂养猪、鸡、鸭等,自宰自吃。每当腊月宰杀年猪,用盐腌制后挂在火堂上烟火薰干,叫“烟薰肉”,亦称“烤火肉”,别有一种滋味。另靠狩猎猎取山猪、黄蓗、野兔、雉鸡等作补充。 瑶族男女皆喜欢饮低浓度的米酒。多用木薯、番薯或大米酿造。有的地方称“瑶胞酒”。 男子喜抽旱烟,烟叶自种自制,均为晒烟。几乎每一个男人都有一根竹制的旱烟管,总不离身,亦不离口。 住房简陋,多为平房。大多用泥砖墙,上盖杉皮或瓦,亦有茅草房。经济条件较好的人家则用红砖青瓦。乳源部分瑶族居住干栏式楼房,上人下畜。 排瑶住房,户户相连,横列山间,栉比鳞次,横街直巷,一排一排,依山而筑,巷道多用石铺砌,弯弯曲曲。按各户经济情况和人口多少,有二间、三间之分。各户住房都是进门有厅,厅里设三脚猫(用铁制或三块石头)火堂、神龛,另有睡房、无窗。火堂的炉火常年不熄,既煮炊,又取暖去潮。在房前或侧面,建有谷仓、猪舍牛舍、柴寮等杂屋。 过山瑶各家各户单独依山筑房,一般为3间,多则5-6间,进门正堂为厅,厅设神龛,另辟厨房、睡房。人畜大多分居。 二、建国后的经济生活 (一)概况 瑶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大体可分3个阶段:第一,从1950-1957年,为恢复和稳步上升的阶段;第二,从1958-1978年,受“左”的干扰和“文化大革命”浩劫,体制多变,经济有起有落,地方工业则从无到有,经济起着结构性的变化;第三,1979年后,改革开放,经济状况好转,步入稳定持续良性发展的阶段。 第一阶段(1950-1957年),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瑶族人民恢复和发展生产。1951年春荒,乐昌县驻军节约5000斤大米,主动送给必背等地的瑶胞度荒。同年7月,中央中央、毛泽东派出中央访问团第二分团抵达连南,无偿送给大米5.8万斤,解决饥荒问题。不久,于1953年4月,省政府派出医疗队,拨出6.5万元购买医疗器具和药物,分赴连南、翁源等县瑶族地区,免费为当地农民治病。据不完全统计,1950-1957年,上级国家机关给乳源县瑶胞共发放救济款61240元、粮食25.5万斤、衣服9260件、棉被932张。必背镇岭头村31户瑶民中就有29户领过上述的款物。这个时期,乳源金融机构为瑶胞发放恢复农业生产贷款49270元。同时,政府规定建国后至1957年免征瑶族农民的农业税。这样切切实实帮助瑶族同胞解决度荒口粮和恢复发展生产的启动资金。 与此同时,在瑶族地区采取有别于汉族地区的土地政策,用较为温和的方式调整土地,落实耕地和山林的农民私有权,发放土地证,满足无地或少地农民的愿望。1957年,连南全县粮食总产达41.14 万担,比1949年增长1倍多。据统计,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1957年)期间,民族自治地方的农业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4.1%,略高于全省同期年平均增长10.8%的速度。 第二阶段(1958-1978年),受“左”的思想干扰,“三面红旗”,以及“文化大革命”十年浩劫,政治体制、生产关系多变,工作方法上“一刀切”,忽视瑶族地区的具体生产条件,造成经济起落波动。连南瑶族自治县从1957-1963年8年间,粮食总产均停留在4100万斤左右。从1958年起的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追求高指标,“放卫星”,林区乱砍滥伐,连南全县砍下运不出去霉烂在山里的木材就达10多万立方米,自然生态受到极其严重的破坏。全县农业工业总产值年均-3%减产。同期地方财政、税收也兑减,经济下滑,导致1961年、1962年、1963年连续三年的经济困难。接着“文化大革命”,“抓革命、促生产”,陷入政治动乱,经济停滞不前。地方工业则异军突起,兴办炼铁、农机、发电机、漆包线、棉布、民族服装、酒、汽水、水泥、石棉、电石以及水泥预制件等企业,1978年全县工业产值2217万元(按1980年不变价换算),比1957年工业总产值270万元增长8.2倍,而占其当年工业农业总产的48.6%,开始改变这个瑶族自治县单一农业传统经济的结构。 第三阶段,从1978年12月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先从农村开始改革,把耕地、山林包产到户,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发挥劳动生产者自主经营的积极性。同时,加大对瑶区的扶贫力度,省直单位和市、县各级派出扶贫工作组常驻基层,帮助搞好开发性农业,以种养为主,多种经营,增加家庭经济收入。至1990年,共帮助26471户 、139595人解决温饱,并组织瑶族青年农民劳务输出,进广州等大中城市务工,屡计共达19685次。据调查外出务工汇回家乡的劳务收入6202.75万元。还有计划有步骤地动员组织居住在石灰岩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极为恶劣的瑶族农民举村搬迁建新房,开垦耕地,建设新的生活。省政府为根本上改变连南石灰岩地区的生态条件,解决生产生活用水,1989 年将由省直有关部门共同斥资3460万元兴建连南板洞水库。建成后可解决三排、南岗、大麦山3个乡镇210个自然村4万多瑶胞的饮水,而且可灌溉1800 公顷的农田,又可建两级发电站,总装机容量12400千瓦,成为县财政收入的“造血”工程。 至1990年,连南瑶族自治县的工农业总产值达到了9593万元(按1980年不变价计,当年值为19849万元),比1979年4561 万元增加了2.1倍,其中工业总产值增加2.43倍,农业总产值增加1.79倍;同期地方财政收入增加2.2倍,而财政总收入则增加4.6倍。 这一阶段,省内瑶族地区的经济都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各业逐步发展。 (二)林业与粮食种植业 本省瑶族居住的地方大部分是省内的林业重点区,连南、乳源、连山等3个自治县和瑶安、三水、深渡水、秤架、下帅等5个瑶族乡都列入了重点林区,确定“以林为主,林粮并举,全面发展”的方针。连南瑶族自治县有林地148万亩,占全县总面积的80%,全县12个乡中有10个乡为耕山营林地区,县内粮产区重点在汉族地区。连南的林业,尤以杉木著称,其主干笔直、木质坚硬、抗腐蚀性强,是建筑和家具制造的良材。该县金坑乡尚有“杉都”美誉。1950-1982年,全县为国家提供商品材130万多立方米,大部分是杉木原材,占全省同期杉木商品材的26%。1976年,该县荣获国家农林部授予“林业先进县”称号。 建国后,逐步改变了传统的营林方法,由过去插枝,改为育亩栽植。以人工造林营林为主,全垦全造。头五年林粮间作,杉苗间轮流种植玉米、番薯、生姜、豆类等以及少量山苍子等经济作物,既松土保苗,又控制水土流失,还可以收获部分杂粮和增加经济收益,长短结合,相得益彰。连南全县至80年代中累计造林140万亩,木材活蓄积量达300多万立方米。 乳源瑶族自治县的瑶区,于1963年经省政府确定,必背、游溪、东坪等3个乡为发展杉木的重点林区;1979年又扩大到柳坑和大桥、大坪等乡瑶汉杂居地区为发展用材林基地。瑶区全面规划,自力更生,连片造林,每年平均新造人工林5万至7万亩。至1989年末调查,全县有林面积20.88万公顷,覆盖率为60%,木材活蓄积量289 万立方米,其中杉木77.1万立方米。 三个自治县部分年份提供商品材积表表2-5 林业生产除木材之外,每年还有一批松香、枝桠材、竹、棕皮、竹笋、冬菇、蜜糖、木耳、山苍子、油茶、油桐、茶叶、药材等林副土特产品和野生禽兽进入市场。 粮食作物种植业,瑶族农民开始改革传统耕作方法,推广良种、精耕细作,广施化肥、农药,大力兴修水利,搞好农田基本建设。 连南先后兴建鹿鸣关、白鹤滩、龙口、官坑、马安、安田、秤架等农田水利灌溉工程70多宗,扩大灌溉 2万多亩,改善灌溉3万多亩,全县旱涝保收的农田面积达4.1万亩,占全县水稻田面积的80%。乳源先后兴建338大小山塘、水库等蓄水灌溉工程、引水工程75宗,有效灌溉面积11.6万亩,占耕地总面积69.3%,其中旱涝保收面积83993亩,占水田总面积的66.5%。 各地供销合作社组织化肥、农药、种籽的供应。各级农业主管部门组织农科人员有计划地广泛传播和培养农民技术人员。连南组建农业科学研究所、旱粮作物研究所、气象测报站、种子公司和示范农场,直接服务于基层;各区、乡设立农科站。全县有农业技术员41名,其中农艺师2人、助理农艺师20名,初步形成农业技术网络,为逐步提高粮食产量作出应有的努力。该县至1982年粮食总产达到37676吨,比1949年增长3倍,按农业人口平均,1949年人均320斤,1982年增至632斤,人均增加312斤,几近增加1倍。 连南、乳源两县部分年份粮产情况表 表2-6 (三)地 方 工 业 建国后,各地瑶区陆续兴办工业企业。1954年连南开办了连南第一家国有工业企业——寨岗炼铁铸造厂,年产值4.25万元,到1978年,逐步办起了食品、印刷、纺织、农具、电机、电线、水泥等19家小型企业,产值增加到655万元,实现税利127万元。80年代初,乳源瑶族自治县建成投产的有水泥厂、造纸厂、建材厂、松香厂等11个国营厂矿企业和木器厂、工艺厂、被服厂等6个集体企业,全县工业生产总值1281万元,比60年代初自治县成立前增长了6倍多。同时,乡镇企业也迅速得到发展,由区、乡集体企业经营的小水电、农机修配、采矿、采煤、建筑、砖瓦、石灰、粮油加工和木材加工业数量不断增多,生产规模不断扩大。1985年,连南乡镇企业共252个,总收入1219万元,到1990年,乡镇企业增加到2764个,总收入达2972万元。乳源1985年乡镇企业共 211 个,总收入为1324万元,到1990年增加到2966个,总收入达6821万元。瑶族地区已经初步形成以电力、木材、水泥、石料、冶金、轻化、食品为支柱的地方工业体系。 (四)电力 瑶族山区,山高林密,山有多高水有多高,水源富足,地势落差大,蕴藏着丰富的水力资源。建国前,不会也无力去应用,个别山寨仅用于安装小小的水碓。建国后逐步开发利用,80年代后有较大规模的开发,成为地方工业的支柱。 连南瑶族自治县境内大小河流总长130多公里,集雨面积750万平方公里,可以修建装机容量100千瓦以上水力发电站180多处。至70年代,全县仅有不足100千瓦的发电设备。80年代以后,解放思想,认识水力资源的优势,下大决心,县办、集体办、私人办,多级办电,各筹资金,谁办电、谁管理、谁受益。上级国家机关在技术、资金、材料及设备方面给予帮助,加快了中小型水力发电建设的步伐。 乳源瑶族自治县的水力资源更为充足,可是在建国前仅在县城有1座16千瓦的小小水电站。建国后的50、60年代,先由国家投资先后建成南水、泉水两座大、中型水力发电站,装机容量为9.9万千瓦,年发电量3亿千瓦小时,由省电力部门管理。该县瑶区,始于 1959年秋建成第一座中心洞小水电站。从此大办水电,自力更生,土洋结合,至1985年全县瑶区新建电站32座,装机容量2144千瓦,90%的农户用上了电,告别了松明火把照明,用手椿米的旧历史。 1990年,连南全县的发电量10100万千瓦小时,乳源全县发电量为47219万千瓦小时,都成为电力输出县,当年两县合共输送给国家大电网2.3亿千瓦小时的电力,县内农村都成为全国初级电气化的达标县。 其他瑶族乡的水力资源也十分丰富。怀集县的下帅,连县三水、瑶安,阳山县秤架,龙门县蓝田等5 个瑶族乡水力资源理论蕴藏量近17万千瓦,可开发利用的有16万千瓦,目前已建成小水电站近30座。 (五)交 通 邮 电 建国后,人民政府在瑶区大力修筑公路,3个自治县、各散居区以及与汉区相邻的瑶族乡、村,基本上修通了公路,并在自治县县城开通了往省、市及邻县的营运干线。1990年,3 个自治县共有公路通车里程1176.4公里。乳源瑶族自治县的汽车客运东通韶关,西达阳山,北到乐昌,西北可达连县、连南、连山。1990年乳源全县公路通车里程达533公里,公路货运周转量达1168万吨/公里;汽车客运周转量为3.356万人/公里。连南的瑶族聚居点比较分散,少则绕道数里,多则10余里,因而公路的条数多,里程远。连南以客、货运公路和林区40条公路组成的公路网纵横交错,遍布全县,总长310多公里,乡乡通了公路,1990年连南公路通车里程达314公里,客运周转量为4.129万人/公里,货运周转量达4.568万吨/公里。 建国后,瑶山邮电从无到有,各自治县、瑶族乡设立了邮局和邮电所。1951年省邮电局派出工程队,架设“三连”县际长途电话线,沟通了连南、连县与韶关、广州以及全省、全国各地的通讯联系。连南瑶族自治县1990年已通电话的村委84个,县城和农村电话用户总计3574部。乳源瑶族自治县1990年已装电话达1917户。3个自治县都已开办了国际通讯长话业务。连南、乳源还开通了无线移动电话,直接与国际通讯联网。通讯事业的发展,促使邮电业务总额在逐年提高。1963年连南邮电业务总额4.1万元,1980年达18.2万元;1990年达58万元;1963年乳源的邮电业务总额14万元,1980年为21万元,1990年达78万元。电报通讯快捷,省、市级报纸隔天或当天即可到达。 (六)商 贸 金 融 建国后,强调照顾各少数民族的特点,贯彻“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方针。50年代初,即在少数民族地区遍设民族贸易公司。民族贸易既体现民族政策,又贯彻执行商业政策,这是对部分特殊困难的少数民族地区给予的特别照顾。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于1963年开始执行“三项照顾”,即指民族贸易批发企业的自有流动资金50%和零售的自有流动资金80%,由国家拨给;利润总额20%留给企业,用于补充自身建设和职工福利;对一部分主要工业品实行最高限价和对一部分主要农牧土特产品实行最低保护价。1980年起,民贸企业利润留成调整为50%。本省连南、连山、乳源等3个民族自治县均享有这一个政策。以“不赔不赚,有赚有赔”的经营原则,享受“三项照顾”。 连南自1950年成立民族贸易公司,1951年又成立供销合作社机构延伸基层,至1982年统计全县网点229个,其中:国营商业系统设有百货、五金、食品、饮食服务、石油、糖烟酒、纺织和综合等8个专业公司,1个延伸到寨岗的百货、糖烟酒批发部和综合商店;11个区有基层食品站,还有零售商店58个,贸易货栈1个;供销系统分别设立生产资料、生产日杂、果品副食3个公司和12 个独立核算的基层社,农村基层网点141个,平均每个乡有2个购销点。在偏僻村寨设代购代销店,基本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需要。粮食系统有12个粮食管理所,每个所设有粮、油购销门市部。民族贸易企业经营品种从建国初期的200多种扩大到1982年的1.3万多种,购销总额由不足200万元增加到1982年的纯购进金额556万元、纯销售金额2000多万元。 对于瑶族人民特需用品,如长柄雨伞、绒线、花带、蓝粗布、银器饰品等供应都得到保障。供销部门在瑶区分别开设蒸酒、磨豆腐作坊,供应瑶胞。同时,民族贸易公司积极帮助瑶族农民发展种养为主的多种经营。通过产销合同形式,扶持大坪、金坑等地种植油桐基地,扶持金坑、涡水、香坪等地山苍子基地;扶持白芒、盘石、大坪等地的茶叶基地,扶持以三排、南岗等地的油茶基地。在农副产品收购中逐步提高收购价,实行价格补贴、运费补贴,逐步缩小工农产品的剪刀差。据统计,仅1978年收购的60多种农副产品中就提价和补贴当地农民得到39.5万多元的好处。 改革开放后,从旧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以市场为导向,个体商业、农村集贸市场恢复和繁荣起来,改变了单一国营商业企业一统的局面。至1990年,连南全县国营商业机构 138个、从业1064人;集体商业机构154个、从业666人;个体商业企业898个、从业1512人,形成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相互竞争,共同发展新格局。 1979年后,瑶区也积极开展对外经济联系,外贸公司、外经委、乡镇企业管理局、矿冶公司和工业供销公司积极开展对外贸易工作。1987年,连南、乳源两个瑶族自治县外贸出口额达9170美元,还相继成立了进出口贸易公司,主管对外进出口业务。 瑶族地区的金融机构,建国后逐步完善,支援经济文化建设,积极做好货币回笼,稳定市场,稳定物价。3 个自治县在省金融机构的帮助下逐步建立起人民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等县一级支行,在城镇圩市分设营业所和储蓄所,还有遍布城市农村的合作信用社等集体所有制的金融机构。据连南1990年统计,全县有金融机构11个单位,基层储蓄所、营业所7个,还有信用社12个和其分社27个,服务于瑶、汉人民的生产和生活。1952-1957年,银行先后发放了生产生活贷款35.2万元,帮1.1万多户贫苦农民购买耕牛1352头,小农具28700件,种子、肥料1万余担。从1955-1957年,银行系统共发放贫农合作基金、农业费用贷款、农业生产设备贷款、生活贷款、无息贷款等共计21811万元,有力地促进生产发展和生活改善。 同时,金融机构积极吸纳零散资金,做好货币回笼。连南1990年底统计,全县城乡个人储蓄存款余额为6749万元,人均478.3元。 (七)旅游业 本省瑶族地区于80年代中后期开始,开发百里瑶山,发展旅游事业。这里有得天独厚的自然景观和风情独特的人文景观。连南境内历史上就有“三江八景”,经开发后,已在原有基础上形成有:万山朝王、三排古寨、寨南“聚宝宫”、三排溶洞、盘皇古迹、鹿鸣秋高、天堂瑶池等景点;乳源有云门寺、必背瑶寨、南湖狩猎场、通天箩井底森林等景点,已列入省4大旅游线路之中。连南瑶族自治县内的一些单位和个人已筹集资金3000多万元,兴建和装修了各种瑶族风情度假村、商城、山庄等10多家,有标准床位800多张,预计每年可接待游客15万人次,旅游收入约占全县国民收入的5%左右。 (八)生 活 状 况 建国40多年间,随着经济发展,安居乐业,瑶族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也有所改善和提高。据统计资料分析,1978年前瑶族地区农村人均收入在100元以下,1980年增至140元,1990年农村人均为525元,比1980年增长3.75倍;1980~1985年期间农村人均收入年平均增长11.3%,1986~1990年期间年均增长为5.14%,逐年有所提高,有所改善。再以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看,连南1990年为6749万元,比改革开放前1978年的171万元增长39倍多,人均已达478.3元;该县1990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为7055万元,比1978 年的1963万元增长3.5倍;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消费品所占的比例也从1978年的85%上升到1990年的88%,即是物质文化生活方面的消费一年比一年在增加。电视机、收音机、音响组合、电风扇、手表、自行车、缝纫机、摩托车、服装鞋帽等日用商品也进入山村瑶家。 由于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医疗卫生条件和人的文化素质提高,人们的健康水平有所改善,人的寿命在提高。 在国家和政府资助下,原来居住在石灰岩地区生态极为恶劣环境中的瑶族农民,已有1.6万多搬迁就水,另建新居,多是钢筋结构的砖瓦房。有的迁至外县汉族地区的清新县创建明联新村,目前该村已有百户人家。其他瑶族农民也陆续建起新居,或改造旧房。过去集中居住在八排的排瑶农民,也已陆续外迁建新居,军寮、火烧坪、马箭和三排等已全部搬迁。如今三排古寨的旧居,已成为供游人观光的景点。 过去祖祖辈辈居住在深山区的状况已根本改变,瑶族人口部分进入大中城市。据1990年统计,广州市区瑶族1091人,珠海市区987人,东莞市区522人,深圳市区379人,中山市区334人,其中大多数是公务人员、教员、大专学校的学员和务工、经商人员,大部分成为城市居民或准城市居民。至1990年,省内除5 个县外其他县皆有瑶族人口分布。这也是瑶族经济生活发展进步的一个方面。 连南、乳源两县农村人民生活调查表表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