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瑶族在线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1962年实现民族区域自治

2009/07/08 08:11:50 作者:Yiuh Mienh
字体: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秋日,万余名连山各族群众身着民族盛装,在永和镇广场高举红旗,载歌载舞庆祝自治县成立。时间是1962年,刚刚进入而立之年的蒋学莞是其中一员,“庆祝活动足足搞了三天三夜哩!”47年过去,回首当时情形,蒋学莞的话语欢快起来。

口述历史

十年历经两分两合

新中国成立后,连山县隶属广东省北江行署。1953年1月25日,连山和连南两县合并成立连南瑶族自治区(县级)。成立自治区,意在解决连南人多地少问题;但连山、连南合并不久,就发现两县地域辽阔山峻岭多,交通和通讯条件相当落后,尚未有一个村通汽车,合并后并没有达到预期目的。

“我在连山永和工作,要写个证明、盖个公章,就要走一天的路,然后住一晚才能办妥,实在很麻烦。”时任连山永和镇党委书记、镇长蒋学莞回忆说,合并后因两地管理顾此失彼,各项工作反而难以全面开展。

因此,1954年1月20日,连山恢复建制。分县后,连山广大群众干部多次向上级表达了成立壮族瑶族自治县的要求,引起了中央和省的关注,并派工作队前来调查。1957年12月27日,经广东省人民委员会第35次会议专题研究,同意设立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并经1958年5月29日国务院第77次会议批准。

因同年10月以后的人民公社化运动,县级建制也追求扩大,广东省人民委员会在同年12月将连县、连山、连南、阳山四个县合并成立连阳各族自治县,设立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的方案未能正式实施。

连阳各族自治县成立不到两年,各级领导觉得县域过大,为此先在1960年恢复阳山县建制,剩余“三连”成立连州各族自治县;1961年又撤销连州各族自治县,恢复连山建制。之后,壮瑶群众继续要求实现民族区域自治。

民族自治水到渠成

连山是广东省壮族的主要聚居区和瑶族重要聚居地,自古以来具有独特的历史和文化传统。1953年开展第一次人口普查时,连山壮族有9436人,瑶族581人,分别占总人口的21.65%和1.33%。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作,把培养民族干部、解决壮瑶群众生活生产困难、提高生活文化水平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少数民族政策。同时,当地民族干部队伍也逐渐壮大。1955年连山少数民族干部有74人,占全县干部量17%;到1962年已升至121人,其中壮族113人,瑶族5人,满族2人,蒙古族1人。党建方面,连山的少数民族党员也不断发展,1962年达到296人,占全县党员总数23.1%。1956年冬,连山全县基本实现了对农业、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使各族人民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

这个时候的连山,无论从政治、经济、文化、地理环境等方面,都具备了成立民族区域自治的条件。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1961年恢复连山建制后不久,1962年3月27日,国务院第115次全体会议作出了恢复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的决定。

随后,连山按照法律程序选举了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于1962年9月26日召开了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从此宣告连山实现了民族区域自治,我国唯一一个有壮、瑶两个主体少数民族聚居的自治县诞生。

欢庆大会三天三夜

1962年,国务院恢复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的决定传来,当地干群一片欢腾,加紧部署各项筹备工作。

时任连山县永和镇党委书记、镇长的蒋学莞欢快地忙活起来,或进村入户宣传,或组织政府人员传达,开始协助自治县成立各项事宜。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结束后,当地从10月3日起在旧县城永和镇举行了盛大庆祝活动,持续了三天三夜。

1965年3月12日,国务院副总理兼中南局第一书记陶铸到连山视察,同意将县城从永和搬迁至吉田。“那是因为永和在连山不是中心,政治、文化、交通地位不突出,特别是缺水少地。”蒋学莞回忆说,到1967年初,县城机关陆续搬迁到吉田镇,直至今日。

历史意义

我国唯一有壮瑶两主体少数民族聚居的自治县。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的成立,标志着我国唯一有壮、瑶两个主体少数民族聚居自治县的诞生,实现了壮族瑶族当家作主,为党的民族政策进一步贯彻执行,为民族地区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新的舞台。

在党的民族政策光辉照耀下,进入21世纪的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城市变化更是一日千里,2008年全县生产总值实现11.91亿元,比1962年工农业总产值1116万元增长了100倍,一个“生态、活力、小康、和谐”的新连山正在加快形成。

在线客服

0.027533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