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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界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第一步

作者: 峒民 发布: 2006-02-06 21:35 分类: 瑶学研究 浏览: 4635 回复: 0
  非物质遗产,是创造者个人智慧的结晶;它经过每个时代的过滤,形成精品,积淀了各时代的精粹,保留了最浓缩的民族特色。具有高度的个性化、传承的经验性、浓缩的民族性.它们是民族灵魂的一部分。我们应当把资源首先用在最有价值、最需要保护的文化艺术品种上。如何界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了保护和抢救工作中最关键的第一步。
  
                    (一)
  如果把文化分成物质的和精神的,在一般观念上,“非物质文化”应当与“精神文化”是同义语。我们现在所说的“非物质文化”显然不是这个概念,否则就不必专门把它们突出出来。我们所说的非物质文化,实际上是指那些具有不能用典籍记载、又不能外化的文化内涵的文化品种。这些品种不是没有物质载体,但是,用外化物质再现出来的不是它们的最核心的内涵,它们的核心内涵是“非物质”的。例如传统戏曲(昆曲、藏戏等)、民间工艺(泥塑、面雕等)、民族特技(口技、传统杂技、中国工夫等)……它们都有物质表现形式。但是,它们核心的内涵是艺术家在表演和制作过程中含有的特殊内蕴和技艺,特别是表演艺术,那种独特的技艺是难以穷尽描述,无法全然用语言或其他符号记录的。历史上有很多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失落的例子:可以用语言记录的《诗经》还存在,无法用语言记录的《乐经》却未能传世;九歌、汉乐府、胡笳十八拍、敦煌曲子词……都是有歌有舞的,但留下的只是歌词。从仅存的岩画、彩陶看,中华民族的绘画艺术起源很早,应当有一个后来难以企及的高峰,但是这种艺术和技巧确实中断过……这些都是因为它们的内涵是非物质的,内在的信息难以保存。现代信息处理的技术日渐发达,已经可以再现许多事象,但是,仅仅把他们拍成照片甚至拍成电影,只能是一个个具体节目的存留,并不等于抢救和保护。内在的艺术底蕴起码在当今还难以“克隆”,即使全部“克隆”下来,也不等于抢救和保护。因为抢救和保护与历史的保存不是同一个概念。
  人类必须了解自己的历史。为了这个目的,需要保存一些有代表性的历史遗迹。这些历史遗迹并不一定全部是正面的、优秀的和积极的,人类保存它们,是为了找寻自己的过去。这种历史的保存是博物馆的保存。我们所说的抢救和保护显然不是这种保存,而是延长那些遗产的寿命,让那些价值很高的精品继续存在在现实社会中,而且在艺术生活中发展。这种高度精湛的文化艺术品种需要用什么样的标准来选择,是可想而知的。有人主张保存北京的四合院,甚至保存陕北的窑洞……如果作为历史遗迹的保存,把他们放到博物馆里,或者用影象再现,当然是可以的;如果还要不加改造地把它的原形保留在现代人的生活中,恐怕是已经迁入高楼和别墅的现代人很难接受的。保护和保存是两种性质不同的问题,它们都是必要的,但标准、方式、目标都是不同的。不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不应当混淆这两种性质不同的问题。
  
                  (二)
  非物质遗产的保护难度很大,是因为他们有以下几个特点:
  它们是创造者个人智慧的结晶,在传承中丰富完善,形成特色和流派,所以完全是个性的,这种成品与它的初创者和优秀的传承者、更新者是难以分开的。文化艺术品种的生命力寄托在艺术家的创造力中,它们的载体是活生生的人,而不是任何一种物质。
  它的传承和积累是经验性的,因此不可能是大规模的。在中国文化史上,这些品种有两种传承方式:一种是没有离开土壤的群体自发的传衍,另一种则是父子、师徒口耳相传,参悟体验。这些品种不是不可以普及,但是一旦进入普及,那部分非物质的精华就会有所失落甚至大量失落。所以,抢救和保护主要是针对通过两种传衍而产生的代表作而言的。提倡普及是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这个品种,为抢救和保护创造一种环境。民众的参与有利于产生新的专门家,但无法代替专门家。
  具有这些内涵的文化成品,经过每个时代的过滤,形成精品,积淀了各时代的精粹,保留了最浓缩的民族特色。可以说,他们是民族灵魂的一部分,随民族的兴亡而兴亡。他们是超时代的,因此可以传世;但完全的跨民族移植是难以作到的。
  这三个特点——高度的个性化、传承的经验性、浓缩的民族性,决定了这种文化成品非常脆弱,易于萎缩甚至流失;但也决定了它的价值:不论在国内还是在世界上,它都有无可取代的唯一性,越是民族性强,就越为世界关注。或者说,越有民族性,就越具世界性。因为口头和非物质遗产是难得的、唯一的精品,所以需要保护;因为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与民族的不可分离性,所以只有本民族才具有保护他的能力;又因为口头和非物质遗产是脆弱的、易于流失,所以花力气精心保护他们,是全世界赋予这个民族的特殊使命。
  我们可以回顾一下历史:在封建社会,艺人的地位低下,而这些文化艺术样式是需要一定资产加以培育和保护的,所以成果常为上层社会所掠夺,极易受到摧残。出于自我保护的需要,艺术的传承不得不十分隐秘,而且常常靠着行帮等社会集团来防摧残、反掠夺,结果却使发展更为困难,甚至陷入畸形。对于发展中的国家,这部分遗产往往被忽略,因为它与温饱比较,是一种奢侈。在不重视文化、甚至革文化命的时代,口头和非物质遗产已经成为革命对象,对待它们是扼杀,不是保护。在工业化的过程中,它也仍然容易被忽略,因为它的经济基础是个体的——大规模生产支撑不了它的技艺,加之科技的国际化时常使人们忘记文化民族化的必要性。所以,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萎缩和流失已经非常严重。我们面临的抢救和保护任务非常艰巨。
  保护这部分遗产首先要解决的仍然是对保护对象的择定问题:对能够划入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的文化式样,是否都需要抢救和保护?人类的创造力是无穷的,事过境迁的事象并不都需要保存和发展,关键要看这种文化品种有没有传世的价值。文化艺术中大量的样式随着时代的发展而被淘汰,或在发展中变异为新的品种。永恒的、值得永久保护的对象只是一部分。如果我们不恰当地扩大抢救和保护的范围,使这个工作泛滥,不但会冲击现代先进文化的建设,而且也会妨碍真正精品保护的效果。保护非物质遗产是需要经济实力的,我们应当把资源首先用在最有价值、最需要保护的文化艺术品种上。
  其次是如何保护和抢救的问题,鉴于非物质遗产的特点,保护这批遗产首先是对人才的爱护和培养。所以,教育必须先行。不止新的传承者需要培养,研究者和组织者也需要培养。打破传承私有化,强调传承的民族性和世界性,是纯洁抢救和保护工作的前提。我们需要的人才不但要身怀绝技,而且要有高度的责任心。抢救和保护工作只能是国家行为,人才的培养要靠合理的体制,不然,这项工作会因商业运作而变质。体制的改革是优化它的生存环境最重要的问题,没有健全的教育体制和职业管理体制,就不会有优化的人文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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