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主题
返回列表瑶族宗教——作为生活方式的宗教
夏志前 中国民族报 2007.3.13 (6)
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瑶族宗教有着与人的生活紧密相关的独特之处。
关于“瑶族道教”之争
在目前的瑶族宗教的研究中,“瑶族道教”似乎已经成为一个毋庸置疑的术语,学者在进行相关的叙述时,也丝毫没有怀疑这个“现成”词语的合法性。而10多年前,对于“瑶族道教”的称谓,在相关的学者中却有过一番争论。争论的焦点是瑶族的宗教是不是道教。正方以瑶族宗教吸纳了道教的诸多元素,道教的教理教义构成了瑶族宗教的主体,“瑶族道教”之称理所当然。在有关瑶族宗教的论文中,直接使用“瑶族道教”的仍居多数。还有人认为,有度戒仪式的瑶族宗教都属道教系统,把过山瑶道教、蓝靛瑶道教、茶山瑶道教等属于道教系统的各瑶族支系之宗教统称为瑶族道教。
反方则认为,瑶族宗教就是瑶族宗教,不是道教化,更不是道教。瑶人借用道教的疏、牒、咒语等,用于本民族宗教活动,不能说他信仰道教,或是道教流派。瑶人宗教与道教,同是在中国古老的巫宗教信仰土壤上生长起来的,他们过去有相同的天神、地祗。在发展过程中吸收敬奉道教的神,吸收道教的经典、咒语及法事的一些仪式只是表层,为自己宗教活动所应用,但没有吸收道教的实质,如道教严格的传承制度,修炼长生,大量的符箓禁咒,及斋醮等科仪的严格制度。故瑶人的宗教信仰,不是道教。
争论双方都以瑶族宗教的经书(瑶经)及仪式为论证的依据,但结论恰恰相反。争论的结果仍然是各持己见,没有定论,一段学术公案也以双方的沉默而不了了之。尽管学术争论的结果并非一定要双方达成一致,但如果能就争论所涉及的深层次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和省思,那么争论才会变得有意义。其实,此一争论已经关涉到宗教研究,特别是民族宗教研究的诸多理论问题,如民族宗教的称谓与定位、民族宗教与制度化宗教的关系、民族宗教研究的态度与方法等。通过对这些问题的反思,我们也许会在不经意中将目光凝聚在民族宗教本身,而淡忘乃至放弃所争论的议题。这种争论出现于瑶族宗教研究之中,或许是因为瑶族宗教所展现的独特之处,突出地反映了民族宗教文化变迁中所凸显的问题。
瑶族宗教与道教的关系
一般认为,呈现于学者视野之中的瑶族宗教,是瑶人在原有的信仰基础上大量吸收道教的诸多因素而形成的。鉴于其表现形态上是两种宗教元素的糅合,发生了前文所提及的“瑶族道教”之争。学者所论及的瑶族宗教与道教的关系,多从经典和仪式的相似性说明道教传入瑶族地区后瑶人对道教的吸纳,或指出在某个历史时期道教传入瑶族地区而得到瑶人的接纳和改造,还有论证出瑶族在宋代皈依了华南道教并保留了道教仪式在中世纪的形式。这是一种单向的关系。也有学者通过对岭南符法的研究,考察道教与岭南俗信之间的关系,认为包括瑶民信仰在内的岭南俗信与道教之间是一种互动关系,而不仅仅是道教影响了瑶族宗教。这样一来,我们会感觉到,如果将瑶族宗教看做一种民间宗教(信仰)而不将其定位为瑶族道教,则更加恰当一些,因为从宗教形态上来看,瑶族宗教更接近于民间宗教。
法国学者索安对民间宗教与道教之间的对立进行了概述:
道教有世代相袭的祭司职位,它必须有专业的训练、秘密的传授和仪式性的授职。民间宗教的专职人员是自选的,他们常通过“萨满”才能和经验从事其职业;
道教中的传授始终是经书的传授。道教的经典和仪式用汉语文言文书写,它们构成了在中国文学史上占有一席之地的一组散文和诗歌。民间则是通过口头传授。民间宗教的善书、宝卷、小说和仪式用的是白话;
道士将自己视为精英,并为中国文化贡献出了神秘主义者、哲学家、诗人、炼丹家和学者。民间宗教的专职人员没有形成有组织的教会团体,没有集体精神,没有产生精英;
道教是清楚其身份的宗教,表现身份的是藏经、正统和异端观念、对历史起源的传统纪念。民间宗教是古代传统丰富宝库,种类最为繁多的影响的大容器,信仰和风俗多样化,它没有身份意识或历史感。但我们现在必须清楚,道教特别是在它的第一个千年里,无论如何不能与民间宗教相混淆。
如果从民间宗教与道教的对立来看,将瑶族宗教称为“瑶族道教”似乎不太合适,因为传统意义上的道教是一种并列于佛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的制度化宗教,而瑶族宗教只是具有某些较为明显的道教特征的民间宗教而已。索安还指出:“民间宗教”的现象是如此复杂,以至今天一些学者不接受这一术语本身。民间宗教是如此地无所不在和如此地基本,以至它从不需要有一个名称,这一频繁提出来的论据对我们来说并不很偏颇,因为世界上任何地方的古代崇拜,以及不必对照别的宗教来界定自己的宗教,没有自我称谓也照样存在下去(如古代犹太教和中世纪基督教)。
从这个意义上看,瑶族宗教是一种民间宗教,它在没有自我称谓的情况下存在着,是瑶族人文化认同的主要方式。任何一种称谓,诸如“瑶族道教”、“盘瓠信仰”乃至“瑶族宗教”都是局外人附加在它身上的名词。这些名词的真正意义在于叙述的方便,虽然它们给真正认识瑶族宗教带来了或多或少的不方便。若要恰当地反映瑶族宗教的真实状态,应该避免一些无关宏旨的“名分”之争,以正确的态度和方法展示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瑶族宗教。
作为生活方式的宗教
宗教是人类历史上十分久远的现象,它的复杂性可以从学者们给它所下的千差万别的定义中表现出来。在宗教定义无法统一的情况下,有人则建议用族类相似概念来解决,或许也就是消解了‘宗教’定义的问题。尽管给宗教下一个确切的定义有相当的难度,但仍然有人从现象学、社会学、心理学等角度对宗教进行了界定。这些定义的共同缺陷在于它们都使用了化约主义的方法,如: 宗教是对我们与一种不可见的、灵性的秩序有实践关系的意识;宗教是人对超越于他自身力量的信仰;宗教是一个统—的与神圣事物相关的信仰和实践体系;宗教是人通过对神的崇拜所建立的一种与神的关系。……在这些不一而足的宗教定义中,我们可以感觉到宗教现象的复杂多样。之所以有如此之多的定义,是因为人们对宗教的认知方式各不相同。也许还有另一个因素就是,世俗化所导致的制度化宗教与世俗社会的过于密切的交涉,遮蔽了宗教最为本真的东西——宗教是人类的一种生活方式。也就是说,宗教是作为一种生活方式出现的,而不是作为一种研究对象出现的,宗教就是宗教,而不能化约为意识、信仰、文化等其他什么东西。宗教学者很少将宗教看做一种生活方式,正如哲学史家极少注意到古代哲学首先是一种生活方式。当然,哲学史家可以去实践他所研究的哲学,而宗教学者却很难成为他所研究的宗教的教徒。但这并不妨碍宗教本身作为一种生活方式为人们所信奉和实践。在这个意义上,瑶族宗教就是瑶人的一种生活方式。
如果暂且撇开瑶族宗教的名分问题,考察一下瑶人宗教生活的基本内容,我们会发现,宗教已经渗透于瑶人社会的各个角落。上世纪50年代,国家对少数民族地区进行了社会历史调查,获取了丰富的资料,其中包括少数民族宗教的社会历史资料。据《连南瑶族自治县瑶族社会调查》显示,瑶人的宗教活动涉及生育小孩、生病起鬼、建造房屋、选择吉日、驱除虫害、求雨、祈福、丧葬、嫁娶、灭火、避风,如此等等。可谓事无大小,均需要宗教的形式来进行。日常生活如此,而“耍歌堂”、“打道箓”则是集体性的宗教活动。瑶人仿佛就是通过这些宗教活动来交通鬼神而趋利避害。
若从形式上来看,瑶人进行宗教活动时使用的道具,如道鞭、铜铃、神像挂图等,看来是混合了汉族的道教和佛教形式,由于一代传一代,它已经变成了瑶族特殊的东西。他们所使用的经书,一般称之为“瑶经”,都有着十分朴实的书名,如《催生经》、《接花求子经》、《安葬经》、《灭火经》等,经文中提及为数众多的道教诸神让人不得不联想到它与道教的密切关系。但令人费解的是,宗教活动中所使用的很多瑶经似乎与活动本身根本无关,让人觉得活动的主持者并不真正理解这些经书的内容和功用,只停留在一般的‘拿来’和借用,更谈不上融会贯通和吸收。他们整个宗教的氛围,最大的要义却是专门对付鬼怪,并无所谓什么较高智慧的宗教理想。这种状况让我们感觉到,给瑶族宗教冠以“道教”之名,实有“攀附”之嫌。但是,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的观点也许会给我们更多的启发,他说:如果我们仅从字面出发来考察宗教的程式,那么毫无疑问,这些宗教信仰和仪轨往往会显得一团糟,使人们很容易把它们归结为根深蒂固的谬识。所以说,人们还必须透过符号,找到它所表现的并赋予其意义的那个实在。最野蛮和最古怪的仪式,以及最奇异的神话,都传载着人类的某些需要以及个体生活或社会生活的某个方面。信仰者用以证明这些仪式和神话的理由也许(或通常)是错误的;但真正的理由并非不存在,去发现这些理由正是科学的职责。瑶族宗教以其特有的形态表达着瑶人的信仰和生活方式,他们甚至不需要对其做出任何解释,而是如其所是地实践着。他们有赖于宗教的仿佛不是那些宗教知识,而是那些知识得以阐发的形式。他们的宗教不是经过知识精英系统化、概念化的宗教科学,而是自然而然地实践着的作为生活方式的宗教。
研究中的问题与方法
如果仅仅作为一个称谓,用“瑶族道教”、“盘瓠信仰”或“盘王崇拜”等来指称瑶族的宗教信仰形态都无不可。“求真”的良好愿望不能因“正名”的无谓之争而难以落实,我们需要做的是把那些先人为主的概念“悬搁”起来而面对事实本身。也许是因为戴上了西方宗教学理论的有色眼镜,执著于西方理论下的制度化宗教的解释模式,我们才会出现解释中国的民族(民间或地方)宗教的困难。这并不是说中国的民族宗教是非制度化的,而是说,作为一种地方宗教,它本身就具有“自足性”,是一个古老而完整的宗教系统,中国民族宗教的制度化有着更加深刻的方式,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
乡村宗教的组织任务是乡民惯常、应有的活动的一部分;这些是他们生活方式的一部分——把神圣与世俗结合在一起。世代相传的地方传统支持着这些责任和活动,而这些传统是遵循着明确的规则的。所以,祖先和神明崇拜、以及风水习惯,维持着乡村社区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完整性,予人与神圣力量一个紧密联系的感觉。这就是中国地方宗教的制度化所在,这种如此深刻的方式,就使其他制度化的形式变得肤浅。
基于这种认识,再来审视瑶族的宗教,我们的心态可能会平和很多。瑶族宗教是一种宗教,是一种生活方式,而不是一种哲学。正因为如此,我们没有发现瑶经中有关于道教经典《道德经》的记录或解释,就不足为怪了。瑶族宗教因为与道教过多的交涉而承载的纷繁复杂的历史文化,也许正等待着我们去发现它的“真相”。
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瑶族宗教有着与人的生活紧密相关的独特之处。
关于“瑶族道教”之争
在目前的瑶族宗教的研究中,“瑶族道教”似乎已经成为一个毋庸置疑的术语,学者在进行相关的叙述时,也丝毫没有怀疑这个“现成”词语的合法性。而10多年前,对于“瑶族道教”的称谓,在相关的学者中却有过一番争论。争论的焦点是瑶族的宗教是不是道教。正方以瑶族宗教吸纳了道教的诸多元素,道教的教理教义构成了瑶族宗教的主体,“瑶族道教”之称理所当然。在有关瑶族宗教的论文中,直接使用“瑶族道教”的仍居多数。还有人认为,有度戒仪式的瑶族宗教都属道教系统,把过山瑶道教、蓝靛瑶道教、茶山瑶道教等属于道教系统的各瑶族支系之宗教统称为瑶族道教。
反方则认为,瑶族宗教就是瑶族宗教,不是道教化,更不是道教。瑶人借用道教的疏、牒、咒语等,用于本民族宗教活动,不能说他信仰道教,或是道教流派。瑶人宗教与道教,同是在中国古老的巫宗教信仰土壤上生长起来的,他们过去有相同的天神、地祗。在发展过程中吸收敬奉道教的神,吸收道教的经典、咒语及法事的一些仪式只是表层,为自己宗教活动所应用,但没有吸收道教的实质,如道教严格的传承制度,修炼长生,大量的符箓禁咒,及斋醮等科仪的严格制度。故瑶人的宗教信仰,不是道教。
争论双方都以瑶族宗教的经书(瑶经)及仪式为论证的依据,但结论恰恰相反。争论的结果仍然是各持己见,没有定论,一段学术公案也以双方的沉默而不了了之。尽管学术争论的结果并非一定要双方达成一致,但如果能就争论所涉及的深层次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和省思,那么争论才会变得有意义。其实,此一争论已经关涉到宗教研究,特别是民族宗教研究的诸多理论问题,如民族宗教的称谓与定位、民族宗教与制度化宗教的关系、民族宗教研究的态度与方法等。通过对这些问题的反思,我们也许会在不经意中将目光凝聚在民族宗教本身,而淡忘乃至放弃所争论的议题。这种争论出现于瑶族宗教研究之中,或许是因为瑶族宗教所展现的独特之处,突出地反映了民族宗教文化变迁中所凸显的问题。
瑶族宗教与道教的关系
一般认为,呈现于学者视野之中的瑶族宗教,是瑶人在原有的信仰基础上大量吸收道教的诸多因素而形成的。鉴于其表现形态上是两种宗教元素的糅合,发生了前文所提及的“瑶族道教”之争。学者所论及的瑶族宗教与道教的关系,多从经典和仪式的相似性说明道教传入瑶族地区后瑶人对道教的吸纳,或指出在某个历史时期道教传入瑶族地区而得到瑶人的接纳和改造,还有论证出瑶族在宋代皈依了华南道教并保留了道教仪式在中世纪的形式。这是一种单向的关系。也有学者通过对岭南符法的研究,考察道教与岭南俗信之间的关系,认为包括瑶民信仰在内的岭南俗信与道教之间是一种互动关系,而不仅仅是道教影响了瑶族宗教。这样一来,我们会感觉到,如果将瑶族宗教看做一种民间宗教(信仰)而不将其定位为瑶族道教,则更加恰当一些,因为从宗教形态上来看,瑶族宗教更接近于民间宗教。
法国学者索安对民间宗教与道教之间的对立进行了概述:
道教有世代相袭的祭司职位,它必须有专业的训练、秘密的传授和仪式性的授职。民间宗教的专职人员是自选的,他们常通过“萨满”才能和经验从事其职业;
道教中的传授始终是经书的传授。道教的经典和仪式用汉语文言文书写,它们构成了在中国文学史上占有一席之地的一组散文和诗歌。民间则是通过口头传授。民间宗教的善书、宝卷、小说和仪式用的是白话;
道士将自己视为精英,并为中国文化贡献出了神秘主义者、哲学家、诗人、炼丹家和学者。民间宗教的专职人员没有形成有组织的教会团体,没有集体精神,没有产生精英;
道教是清楚其身份的宗教,表现身份的是藏经、正统和异端观念、对历史起源的传统纪念。民间宗教是古代传统丰富宝库,种类最为繁多的影响的大容器,信仰和风俗多样化,它没有身份意识或历史感。但我们现在必须清楚,道教特别是在它的第一个千年里,无论如何不能与民间宗教相混淆。
如果从民间宗教与道教的对立来看,将瑶族宗教称为“瑶族道教”似乎不太合适,因为传统意义上的道教是一种并列于佛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的制度化宗教,而瑶族宗教只是具有某些较为明显的道教特征的民间宗教而已。索安还指出:“民间宗教”的现象是如此复杂,以至今天一些学者不接受这一术语本身。民间宗教是如此地无所不在和如此地基本,以至它从不需要有一个名称,这一频繁提出来的论据对我们来说并不很偏颇,因为世界上任何地方的古代崇拜,以及不必对照别的宗教来界定自己的宗教,没有自我称谓也照样存在下去(如古代犹太教和中世纪基督教)。
从这个意义上看,瑶族宗教是一种民间宗教,它在没有自我称谓的情况下存在着,是瑶族人文化认同的主要方式。任何一种称谓,诸如“瑶族道教”、“盘瓠信仰”乃至“瑶族宗教”都是局外人附加在它身上的名词。这些名词的真正意义在于叙述的方便,虽然它们给真正认识瑶族宗教带来了或多或少的不方便。若要恰当地反映瑶族宗教的真实状态,应该避免一些无关宏旨的“名分”之争,以正确的态度和方法展示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瑶族宗教。
作为生活方式的宗教
宗教是人类历史上十分久远的现象,它的复杂性可以从学者们给它所下的千差万别的定义中表现出来。在宗教定义无法统一的情况下,有人则建议用族类相似概念来解决,或许也就是消解了‘宗教’定义的问题。尽管给宗教下一个确切的定义有相当的难度,但仍然有人从现象学、社会学、心理学等角度对宗教进行了界定。这些定义的共同缺陷在于它们都使用了化约主义的方法,如: 宗教是对我们与一种不可见的、灵性的秩序有实践关系的意识;宗教是人对超越于他自身力量的信仰;宗教是一个统—的与神圣事物相关的信仰和实践体系;宗教是人通过对神的崇拜所建立的一种与神的关系。……在这些不一而足的宗教定义中,我们可以感觉到宗教现象的复杂多样。之所以有如此之多的定义,是因为人们对宗教的认知方式各不相同。也许还有另一个因素就是,世俗化所导致的制度化宗教与世俗社会的过于密切的交涉,遮蔽了宗教最为本真的东西——宗教是人类的一种生活方式。也就是说,宗教是作为一种生活方式出现的,而不是作为一种研究对象出现的,宗教就是宗教,而不能化约为意识、信仰、文化等其他什么东西。宗教学者很少将宗教看做一种生活方式,正如哲学史家极少注意到古代哲学首先是一种生活方式。当然,哲学史家可以去实践他所研究的哲学,而宗教学者却很难成为他所研究的宗教的教徒。但这并不妨碍宗教本身作为一种生活方式为人们所信奉和实践。在这个意义上,瑶族宗教就是瑶人的一种生活方式。
如果暂且撇开瑶族宗教的名分问题,考察一下瑶人宗教生活的基本内容,我们会发现,宗教已经渗透于瑶人社会的各个角落。上世纪50年代,国家对少数民族地区进行了社会历史调查,获取了丰富的资料,其中包括少数民族宗教的社会历史资料。据《连南瑶族自治县瑶族社会调查》显示,瑶人的宗教活动涉及生育小孩、生病起鬼、建造房屋、选择吉日、驱除虫害、求雨、祈福、丧葬、嫁娶、灭火、避风,如此等等。可谓事无大小,均需要宗教的形式来进行。日常生活如此,而“耍歌堂”、“打道箓”则是集体性的宗教活动。瑶人仿佛就是通过这些宗教活动来交通鬼神而趋利避害。
若从形式上来看,瑶人进行宗教活动时使用的道具,如道鞭、铜铃、神像挂图等,看来是混合了汉族的道教和佛教形式,由于一代传一代,它已经变成了瑶族特殊的东西。他们所使用的经书,一般称之为“瑶经”,都有着十分朴实的书名,如《催生经》、《接花求子经》、《安葬经》、《灭火经》等,经文中提及为数众多的道教诸神让人不得不联想到它与道教的密切关系。但令人费解的是,宗教活动中所使用的很多瑶经似乎与活动本身根本无关,让人觉得活动的主持者并不真正理解这些经书的内容和功用,只停留在一般的‘拿来’和借用,更谈不上融会贯通和吸收。他们整个宗教的氛围,最大的要义却是专门对付鬼怪,并无所谓什么较高智慧的宗教理想。这种状况让我们感觉到,给瑶族宗教冠以“道教”之名,实有“攀附”之嫌。但是,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的观点也许会给我们更多的启发,他说:如果我们仅从字面出发来考察宗教的程式,那么毫无疑问,这些宗教信仰和仪轨往往会显得一团糟,使人们很容易把它们归结为根深蒂固的谬识。所以说,人们还必须透过符号,找到它所表现的并赋予其意义的那个实在。最野蛮和最古怪的仪式,以及最奇异的神话,都传载着人类的某些需要以及个体生活或社会生活的某个方面。信仰者用以证明这些仪式和神话的理由也许(或通常)是错误的;但真正的理由并非不存在,去发现这些理由正是科学的职责。瑶族宗教以其特有的形态表达着瑶人的信仰和生活方式,他们甚至不需要对其做出任何解释,而是如其所是地实践着。他们有赖于宗教的仿佛不是那些宗教知识,而是那些知识得以阐发的形式。他们的宗教不是经过知识精英系统化、概念化的宗教科学,而是自然而然地实践着的作为生活方式的宗教。
研究中的问题与方法
如果仅仅作为一个称谓,用“瑶族道教”、“盘瓠信仰”或“盘王崇拜”等来指称瑶族的宗教信仰形态都无不可。“求真”的良好愿望不能因“正名”的无谓之争而难以落实,我们需要做的是把那些先人为主的概念“悬搁”起来而面对事实本身。也许是因为戴上了西方宗教学理论的有色眼镜,执著于西方理论下的制度化宗教的解释模式,我们才会出现解释中国的民族(民间或地方)宗教的困难。这并不是说中国的民族宗教是非制度化的,而是说,作为一种地方宗教,它本身就具有“自足性”,是一个古老而完整的宗教系统,中国民族宗教的制度化有着更加深刻的方式,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
乡村宗教的组织任务是乡民惯常、应有的活动的一部分;这些是他们生活方式的一部分——把神圣与世俗结合在一起。世代相传的地方传统支持着这些责任和活动,而这些传统是遵循着明确的规则的。所以,祖先和神明崇拜、以及风水习惯,维持着乡村社区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完整性,予人与神圣力量一个紧密联系的感觉。这就是中国地方宗教的制度化所在,这种如此深刻的方式,就使其他制度化的形式变得肤浅。
基于这种认识,再来审视瑶族的宗教,我们的心态可能会平和很多。瑶族宗教是一种宗教,是一种生活方式,而不是一种哲学。正因为如此,我们没有发现瑶经中有关于道教经典《道德经》的记录或解释,就不足为怪了。瑶族宗教因为与道教过多的交涉而承载的纷繁复杂的历史文化,也许正等待着我们去发现它的“真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