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主题
返回列表2009年度语言文字工作会议民语委领导讲话(贵州民语文)
本帖最后由 勒丁布壮 于 2009-6-21 13:02 编辑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做好贵州民族语言文字工作
贵州省民委副主任
刘晖
有机会参加教育部召开到2009年度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感到十分高兴。这里,我就贵州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方面的情况作简单汇报和交流,以求教于各位领导和同志。
一、贵州民族语文工作的基本省情
贵州是一个多民族、多语言、多文种的省份,堪称少数民族语言“富矿”省。语言的多样性决定了贵州民族文化的多样性,是贵州宝贵的人文资源。全省总人口近4000万,其中世居少数民族17个,人口1500多万,占全省总人口的39%。在全省17个世居少数民族中,除土家族和回族转用汉语外,其他民族都有自己的语言;在全省1500多万少数民族人口中,有900多万人以母语为主要交际工具,其中有500多万以妇女和儿童为主的人不懂汉语,有200多万人只是半懂汉语。在以少数民族为主的地区,汉族或其他少数民族通晓当地主体少数民族语言的现象较为普遍。
从上世纪50年代新创民族文字诞生后的1957-1958年,贵州陆续开展了苗文(4种)、布依文、侗文和彝文(本民族传统文字)的实验推行工作(期间还在壮族地区推行过壮文)。1959年以后,由于受到极左思潮的干扰曾一度中断。自1981年秋开始,我省民族语文工作得到恢复实验推行。推行工作由最初的几个县逐步发展到高峰时的57个县(市、区、特区)。到目前,共开办农村扫盲点6000余个,学员45万余人,开展双语教学的学校(点)1350多个,学生37万余人。加上其他渠道的学习,全省掌握民族文字的人数达100余万人;民族语文课本、读物及报刊杂志近100种,出版发行300余万册(份)。
50年的实践充分证明,我省推行民族语文是成功的,是符合贵州实际的,深受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的欢迎,对促进民族教育、提高民族素质、发展民族经济、繁荣民族文化、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民族地区各项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历届省委省政府对民族语文工作十分重视。在2008年10月的全省第六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省委书记石宗源同志明确指出:要因地制宜在不通晓汉语的民族地区开展少数民族语文和汉语文“双语”教育,加大“双语”教师培训力度。林树森省长在2008年5月12日 省政府第一次民族工作联席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指出:“要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双语’教育的支持力度,使少数民族不但能够更好地融入中华民族这个大家庭,而且使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化能够更好地传承”。省民委认真组织学习省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强调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既要站在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高度认真思考,也要切实遵循教育规律特别是母语教育与民族教育的规律,分析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协同配合我省教育主管部门,探讨新思路,采取新措施,及时把省领导关于大力支持“双语”教学的指示精神落到实处。2008年12月初,根据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石宗源同志在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精神,按照我委的具体分工,语文办提出并上报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石宗源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双语教育工作的初步意见》。
二、2008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做好我省民族语文工作
一是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先后到我省黔东南、铜仁、六盘水、黔南州等州、市、地调研,共走访基层单位和教学点28个。
二是开展了新创民族文字学习使用认同情况内部调研。先后在雷山的陶尧小学、凯里学院、省委党校第38期民干班进行了无记名问卷调查。调查的结果表明:多数看法对新创民族文字的作用持肯定态度,主张从民族工作大局上慎重对待新创民族文字。此项调研为民族语文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价值。
三是认真传达学习和贯彻全国民(语)委系统民族语文工作会议精神。2008年4月6日 至9日,国家民委在海南省海口市召开了全国民(语)委系统民族语文工作会议。省民委党组对学习贯彻国家民委“海南会议”精神十分重视。委主要领导及时听取了会议精神汇报,委主任办公会议认真组织了传达学习,研究了结合省情贯彻落实的工作思路和措施。
(二)认真抓好双语文教材、读物、工具书的编译出版工作
一是组织有关专家完成了苗语文(川黔滇方言、湘西方言)、布依文、彝文的第三册,苗语文(黔东方言)、侗文的第二册等6本小学双语教材编译工作:。
二是积极与省中小学教材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协调,对2007年所编译5本双语教材进行了审查。经省中小学教材审查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审读和相关部门审定,4本双语教材获得通过,已交付出版。
三是完成了《侗汉常用词典》的编著及出版工作。《侗语成语集》已交付出版。《贾理》等读物的组稿编译正在按计划推进。
(三)加强双语师资基地建设和培训工作
根据基层对双语师资的实际需要,拟定2008年“双语”师资培训计划,全年共培训双语师资351名。其中与省教育厅合作,在贵州民院民族文化学院先后举办了苗(西部方言)汉和彝汉双语师资培训班各一期,共培训学员198人;积极支持与指导基层单位开展双语师资培训,分别在松桃自治县举办了苗文师资培训班;在六盘水,市民宗局与市教育局举办了“布依文师资培训班”;从江县民宗局与县教育局举办了“侗文侗歌”双语文师资培训班。
(四)推进“民族语言环境建设示范区”试点工作
一是配合与指导开展“松桃双语环境建设示范区”各项工作。作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国家民委的示范点,自2006年8月启动以来,工作成效受到了国家民委的肯定。我们继续指导做好2008年的项目论证与监督落实工作。在认真总结其成功经验基础上,经委领导签发,于8月向国家民委上报了《贵州省民委关于松桃苗族自治县“苗语环境建设示范区”工作情况及2008年工作计划的报告》,积极争取了国家民委对此项工作的大力支持。2008年12月上旬,我们对松桃苗族自治县“苗语环境建设示范区”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与松桃方面共同探讨,在认真总结前两年成绩与经验基础上,提出了下一阶段工作的指导方针和发展方向,明确了今后从“苗语环境建设示范区”上升为“双语和谐”环境建设示范区的工作思路,以期通过“双语和谐”的环境建设,促进民族团结、构建和谐社会。
二是借鉴“松桃双语环境建设示范区”工作经验,针对我省不通汉语的少数民族聚居地方迫切需要加强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现实,结合传承民族语言文化的需要,初拟了《贵州省“双语和谐”环境建设示范点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积极与省语委协同配合,共同推进有我省特色的双语环境示范点建设。
三是逐步选点探索推进“双语和谐”环境示范点建设。在继续指导抓好“松桃双语环境建设示范区”工作的同时,初步选择毕节市的大南山(苗语西部方言-汉语)、榕江县的宰荡村(侗语-汉语)、六枝特区的居都村(仡佬语-汉语)、威宁自治县的板底村(彝语-汉语)4个点,作为2008年启动的“双语和谐”环境建设示范点。
